关于学校2023年度职称自主(委托)评审及认定结果拟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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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稿:梁为民
  • 审稿:林小东
  • 来源:人事处
  • 发布时间: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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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3〕12号)、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3〕14号)、《关于开展学校2023年职称认定和职称重新确认工作的通知》(桂信职改办〔2023〕3号)和《永利二维码推广2023年度职称自主评审工作方案》(桂信职改办〔2023〕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个人申报、二级单位推荐、职改办资格审查、本校及委托评审高校相应评委会评审和第三方高校复核,现对学校2023年度职称自主(委托)评审及认定结果拟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

对结果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12月26日16:00前通过直接送达方式提交至学校职称评审纪律监督委员会(学校知行楼838室,联系电话:0773-2290550,电子邮箱:gxkjcs@126.com)。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职改办,电话:0773-2216781。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永利二维码推广2023年度职称自主(委托)评审及认定结果拟通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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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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